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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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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與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資產轉讓通知
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2025年6月30日,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原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金資”)與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簽署《資產轉讓協議》,中信金資將其依法享有的公告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債權及擔保權利、抵債資產轉讓給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原協議內容不變。
中信金資作為上述資產轉讓方、以及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上述資產受讓方,現將資產轉讓事實告知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保證人,並要求債務人/擔保人、或債務人/擔保人的權利義務承繼人,從本公告之日起,向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擔保協議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附︰公告清單
基準日︰2024年10月20日
1.債權資產
| 單位︰人民幣萬元 |
| 序號 | 項目位置 | 資產類型 | 債務人 | 債權本金 | 重組寬限補償金及代墊費用 | 保證人 | 抵質押物情況 |
| 1 | 吉林省吉林市 | 受托處置資產 | 吉林市金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25,000.00 | 26,655.25 | 天然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藍寧、吉林市泰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1、抵押物位于吉林市昌邑區中京城小區的1599套在建工程; 2、吉林市天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有的100%吉林市金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 |
2.抵債資產
| 序號 | 房屋底檔中所載房屋坐落 | 面積( ) |
| 1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2020室 | 102.79 |
| 2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3029室 | 110.72 |
| 3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2023室 | 102.79 |
| 4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2021室 | 102.79 |
| 5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1號樓01幢1009室 | 109.04 |
| 6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3028室 | 110.72 |
| 7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3030室 | 110.72 |
| 8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2019室 | 102.79 |
| 9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1號樓01幢1006室 | 190.73 |
| 10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1號樓01幢1007室 | 272.55 |
| 11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E號樓29幢2022室 | 62.00 |
| 12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B號樓26幢3032室 | 77.11 |
| 13 | 吉林市昌邑區望雲街510號吉林天然·楓葉山莊A號樓25幢2022室 | 102.79 |
| 合計 | 1,557.54 |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止基準日2024年10月20日的債權本金、重組寬限補償金及代墊費用,基準日後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協議、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清單中的“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
4、本公告清單列示的金額由于計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誤差,具體以相關合同協議及有效法律文書計算為準。
5、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18643077984;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聯系人︰張女士,聯系電話︰15601778900。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上海億輕收商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