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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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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資產處置暨公開競價補登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下稱“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擁有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沈那街6號15號樓6-70號臨街商鋪所有權,已于2025年12月9日通過淘寶網網絡競價平台上(網址以公開競價方式處置。因僅有一人參與競價,現按相關規定補登公告,再次征集投資人。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 序號 | 標的物名稱 | 性質 | 面積 |
| 1 | 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沈那街6號15號樓 6-70號臨街商鋪 | 商鋪 | 327.67 |
一、資產基本情況
根據青海高院下達(2021)青執恢3號之六《執行裁定書》,裁定將青海省西寧市城北區沈那街5號4號樓5-1地上(1-2層)等26處房商鋪作價以物抵債給給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目前已更名為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本公告涉及的標的商鋪為其中之一,除西寧市城北區沈那街5號4號樓5-1地下、西寧市城北區沈那街5號5號樓5-27地下兩套房產暫未辦理過戶手續外,剩余24套房產抵債過戶手續已辦理完畢。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所作的說明和提供的圖片等,僅供參考,不構成對實物資產的任何擔保。買受方需自負資產瑕疵或潛在糾紛風險,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的損失以及不能獲得預期利益的後果。
二、交易條件
信譽良好,資金來源合法,能承擔購買資產所帶來的風險。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
(二)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的管理層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原債務人及關聯企業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三)該處商鋪的合法承租人具有優先購買權。
(四)成交買受人須配合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簽訂相關合規承諾書,如拒不配合的,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有權終止交易。
四、參與交易的方式
凡願意參加公開競價的競買人,請在補登公告有期內聯系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提交書面競買意向函,並繳納競價保證金22萬元。若新的競價者符合相關要求,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將在阿里資產網絡競價平台重新組織進行公開競價,競價時間將另行通知。若在補登公告有效期內沒有新的競價者參加,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將確定原競價期內報名參與競價的競價者為最終買受人。
五、補登公告期限及公開競價日期
補登公告期限為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即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5日。公開競價日期將在補登公告期限屆滿後另行通知取得競價資格的投資人。
六、其他情況
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本次公開競價或改期組織公開競價。資產最終受讓人(國有企業除外)需配合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開展合規訪談及簽訂《合規訪談問卷》;如不配合,中信金融資產青海分公司有權終止相關交易。
七、聯系方式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昆侖中路102號暢源融信大廈14樓。
聯系人︰趙經理 0917-6111076;朱經理0971-6114519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楊經理0971-6116033。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