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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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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甬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根據寧波甬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寧波甬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將其對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擔保債權、違約金債權、損失賠償權等相關附屬權益)依法轉讓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寧波甬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聯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擔保人以及其他相關各方。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擔保人從聯合公告發布之日起立即向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或法律文書確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574-87860386、0571-87689543。
寧波甬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2月6日
單位︰人民幣元
| 序號 | 借款人名稱 | 本金余額 | 利息余額 | 費用 | 保證人 | 抵押物 |
| 1 | 寧波迪凱進出口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534493.02 | 0 | 寧波其高家居有限責任公司、鄔瑛荻、柴忠兔、吳蘊珍 | 寧波其高家居有限責任公司名下位于寧波市港隆時代廣場地下室-1-5、-1-6、-2-300的不動產 |
注︰1、清單中保證人、抵押人的擔保範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債權金額、擔保人等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以及其他法律確權文件約定為準。
2、本公告清單列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貸款本金、欠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借款人、擔保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其他應付款等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繼續計算。
3、若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