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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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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津新納迪(海南)投資有限公司
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根據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轉讓方”)與津新納迪(海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簽署的《債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已將依法享有的對普羅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和天津普旺食品銷售有限公司兩戶債權資產的債權及相應擔保權利等全部權益轉讓給受讓方,特此通知債務人、擔保人及還款責任人。
津新納迪(海南)投資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清單中所列債務人、擔保人及還款責任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津新納迪(海南)投資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擔保合同以及相關司法文書確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還款責任(若債務人、擔保人或還款責任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或清算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者承擔清算責任)。
特此公告。
單位︰人民幣元
| 序號 | 債務人 | 本金余額 | 欠息 | 保證人 | 抵押人 | 抵押物 |
| 1 | 普羅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 | 18,699,999.93 | 2,453,255.39 | 新疆一源實業有限公司、劉一、王甜、劉浩楠 | / | / |
| 2 | 天津普旺食品銷售有限公司 | 75,928,545.22 | 63,271,385.41 | 新疆一源實業有限公司、劉一、王甜、普羅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 | 烏魯木齊三木實業有限公司 |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青年路17號1棟1層110號房產及烏魯木齊市天山區青年路17號土地使用權 |
注︰債權資產利息、罰息、復利均計算至2025年9月20日。在該日前發生的代墊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其他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代墊費用)作為標的債權一並轉讓。自該日之後產生的利息/罰息/復利此表未附,另行計算。債權實際金額以依據原債權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和相關法律規定計算出的具體金額為準。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津新納迪(海南)投資有限公司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