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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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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抵債資產處置暨招租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下稱“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擬對所持有的抵債資產進行處置(可租賃經營),現公告如下︰
一、資產情況
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擁有的位于武漢市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1-6層房地產,房屋設計用途為商業服務,建築面積9,793.36平方米,分攤土地面積1,848.24平方米。本次處置的抵債資產系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通過法院裁定以物抵債取得,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未就抵債資產辦理過戶手續。抵債資產按現狀進行處置,中信金融資產湖北分公司不能保證抵債資產的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抵債資產詳情如下︰
| 房產坐落 | 規劃用途 | 建築面積( ) | 分攤土地面積( ) |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1層 | 商業服務 | 1,836.81 | 346.66 |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2層 | 商業服務 | 1,836.73 | 346.63 |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3層 | 商業服務 | 1,836.73 | 346.63 |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4層 | 商業服務 | 1,835.24 | 346.35 |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5層 | 商業服務 | 1,835.24 | 346.35 |
| 新洲區邾城街新洲大街1棟第6層 | 商業服務 | 612.61 | 115.62 |
二、交易條件
交易條件為︰買受人(承租人)信譽良好,一次性整體轉讓,整體或部分租賃,轉讓價款(或租金)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買受人(承租人)可承擔購買資產(或承租)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參與︰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所屬人員等有關聯的人員,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依照其他法律、法規、監管規定等規範性文件規定不宜受讓標的債權的主體。
四、處置方式
按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開轉讓、租賃。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的異議和咨詢。
六、聯系方式
受理公告事項聯系人︰吳先生、陶先生,聯系電話︰027-88060896。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陽女士,聯系電話︰027-88318257。
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體育街特1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6年3月24日